各部门、单位:
为确保学校2024年各类档案材料及时、完整地立卷归档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归档范围
1.2023年度办理完毕的党群、行政、教学、科研、基建、设备、外事、出版、财会、声像、实物等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材料,均应立卷归档。
2.2024届毕业生集体合影。纸质照片要求: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,尺寸小于21cm*29.7cm幅面,电子版请发至党政办温静校内邮箱。
3.往年未及时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,应归尽归。
二、归档要求
1.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。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、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工作。
2.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,原则上复印件不得归档。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,不缺项、漏项。纸质档案文件目录应按标准录入学校档案管理系统,上传相应的电子文件、图片。
3.档案备考表上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必须签字。
4.实行纸质文件、电子文件双套归档制。电子文件格式:文本文件收集WORD或PDF格式,图像文件收集JPG格式,声像文件收集MP4格式,图像文件需刻录光盘归档。
三、归档移交
1.各部门、单位所形成的各类档案按要求整理立卷后,于6月28日前移交综合档案室。
2.移交地点:北京路校区校史馆102室。
3.移交手续:填写文件材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,由交接双方签字后各自存查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4月中旬学校将组织对各部门、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作为档案评比和年底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。
2.请各部门、单位明确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,于3月12日之前将基本信息表(见附件)电子版发送至党政办温静校内邮箱。
3.兼职档案员在归档过程中遇到问题,可与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联系,联系电话:83591066。
附件:档案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基本信息表
党政办公室
2024年3月7日